高桿燈照明設計規則主要有以下三點,這也是設計師必須了解的三點。
一、高桿燈照明是指燈具安裝高度大于或等于20M的照明。在主要道路上的復雜匯合點,大型立體交叉,大型廣場,大型公共停車場等可采用高桿照明。
二、高桿燈具的排列方式有平面對稱、徑向對稱和非對稱等三種。
平面對稱排列方式適用于寬直的道路,可采用普通截光型路燈燈具。安裝高度與間距之宜采用1∶3,不應超過1∶4。
徑向對稱排列方式適用于道路布置緊湊的立體交叉和要求式樣美觀、照明均勻的大面積廣場,宜采用泛光燈具。安裝高度與間距之比宜采用1∶4,不應超過1∶5。
非對稱排列方式適用于復雜交叉口,應采用泛光燈具。安裝高度與間距之比可適當放寬。
三、高桿燈位置應滿足布光要求,避免或減弱眩光,避免發生撞桿事故,保證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