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設計可分為室外照明和室內燈光設計,照明設計也是燈光設計,細分可以分為藝術型設計師,技術型設計師,藝術工作者,售前技術服務者,施工圖服務者等;
1. 藝術型設計師,主要以藝術,抽象為中心,只要設計師有創意就可以堅持自己的想法,他就可以吧這個抽象的藝術表達出來;
2. 技術型設計師,這一類設計師能夠清楚地理解建筑師的理念,并迅速提出燈光方面的配合想法,最終按照這個想法選擇合適、精準的產品去實現。
藝術工作者,其實就是效果圖繪圖員。這類所謂的“設計師”基本只會胡亂畫出一張效果圖,然后憑借一點點常識和經驗堆砌一大堆常用的燈具到建筑上,導致最后的實現效果與一開始給客戶確認的效果圖相距甚遠,或者是碩大的燈具四處安裝,燈具外形影響到白天的建筑外觀。可悲的是,這一類“設計師”大概能占到從業人員50%以上的比例!可喜的是,這類設計師中會有一部分有心人進而鉆研學習一些燈光技術,進而成為第一類設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