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位置的選擇

 

隧道位置的選擇

2012-04-4 ??00:57 本文來源:《公路隧道設計規范》

  1. 隧道位置應選擇在穩定的地層中,盡量避免穿越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極為復雜以及嚴重不良地質地段;當必須通過時,應有切實可靠的工程措施。
  2. 穿越分水嶺的長、特長隧道,應在較大面積地質測繪和綜合地質勘探的基礎上確定路線走向和平面位置。對可能穿越的埡口,應擬定不同的越嶺高程及其相應的展線方案,結合路線線形及施工、營運條件等因素,進行全面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3. 路線沿河傍山地段,當以隧道通過時,其位置宜向山側內移,避免隧道一側洞壁過薄、河流沖刷和不良地質對隧道穩定的不利影響。應對長隧道方案與短隧道群或橋隧群方案進行技術經濟比較。
  4. 隧道洞口不宜設在滑坡、崩坍、巖堆、危巖落石、泥石流等不良地質及排水困難的溝谷低洼處或不穩定的懸崖陡壁下。應遵循“早進晚出”的原則,合理選定洞口位置,避 免在洞口形成高邊坡和高仰坡。
  5. 瀕臨水庫地區的隧道,其洞口路肩設計高程應高出水庫計算洪水位(含浪高和壅水高)不小于0.5m,同時應注意由于水的長期浸泡造成庫壁坍塌對隧道穩定的不利影 響,并采取相應的工程措施。
  6. 隧道設計洪水頻率標準可按表1取值;當觀測洪水高于標準值時,應按觀測洪水設計;當觀測洪水的頻率在高速公路、一級公路超過1/300,二級公路超過1/100,三、四級公路超過1/50時,則應分別采用1/300、l/100和1/50的頻率設計。

表1隧道設計水位的洪水頻率標準

隧道設計水位的洪水頻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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